郑成翠委员: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校园安全防护的建议》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护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安全基层基础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从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我市成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建立了由教育、公安部门组成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泰城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泰安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工作和全市年度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确保将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机关加强交警、特巡警和辖区派出所等机动巡逻力量,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重要路段巡逻防控。学校领导、 保安员、教职员工和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常态化“护学岗”建设,每天有6000多名教职员工及志愿者在校园门口维护秩序,目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到100%。
三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 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坚决清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台球竞技、彩票专营、保健品专卖等营业场所及小摊小贩,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加强校园内部安防管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校园“三防”建设投入,认真落实学校监控设施重点部位全覆盖和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确保学生进入校园即进入监控范围。全市学校认真落实学校封闭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切实加强学校大门口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五是配足配齐专职安保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按在校师生人数已全部配齐配足专职保安员,共计配备专职保安员4636名。专职保安员经公安机关严格政治审查,派遣单位及学校要严格把关、择优聘用。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保安员证。学校与保安派遣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范围、责任和义务,并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称职或违法违纪者及时予以解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员的建议,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责,严密防范,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护工作。感谢委员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