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5-0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专家简介】
孙平,女,中共党员,山东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部主任,二级律师。现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2025年9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更好地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和管理,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是制度层面予以规范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日趋多元化,12345热线受理的企业、群众诉求量逐年增长,在热线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同时,也存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诉求办理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热线若要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制度层面予以规范。
二是拥有充分的政策法规支持。国家、省高度重视12345热线工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我市12345热线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遵循。《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诉求人的权利与义务,更加符合我市热线工作实际。
三是拥有实践基础与经验积累。在实践中,全国许多地市已经积累了丰富的12345热线立法工作经验,比如,省内济南市、潍坊市、临沂市、日照市均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为热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总结地方经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可以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可操作的制度框架,为我市制定《办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借鉴。
二、《办法》与上级文件的异同及特点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与上级规定高度契合。《办法》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6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2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12345热线管理工作实际,就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设置法律服务、涉企服务等专席予以明确。同时,针对不予受理的情形,细化了分类处置方式,既明确告知不予受理范围又提升服务温度。
二是职责分工明确,构建了“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办法》厘清了市、县(市、区)、承办单位三级主体的职责边界与责任划分,确保热线诉求从入口到出口的流转顺畅、责任清晰、无缝衔接,避免推诿扯皮,为后续具体工作奠定组织和原则基础。
三是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受理-办理-督办-回访”全流程。《办法》构建了热线诉求流转的完整操作框架,规定了诉求人通过热线提出诉求时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系统阐述了热线工作机构如何对诉求进行精准派单与追踪督办,对承办单位接收诉求办理等关键步骤制定了标准流程。
四是推动“主动治理”,从“接诉即办”转向“未诉先办”。《办法》引导热线工作从“被动解决问题”转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挖掘热线诉求的高频共性问题,建立“会商机制”提前制定解决方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事项的办理质效,我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新政推广力度。根据《办法》尽快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热线工作要求,打造一套系统、完备、有操作性的热线制度保障体系。同时,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微博等不同媒体形式,积极推动《办法》的宣传解读,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
二是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采取分级培训指导、组织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各部门热线工作人员培训,深入学习《办法》内容,准确掌握各项实施方法。各部门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办法》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聚焦技术赋能,推动热线创新发展。在保障热线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成立12345热线数智化建设工作小组,积极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加强对诉求办理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更好地提升数据辅助决策能力。
综上所述,《办法》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强12345热线建设和管理,理顺全市12345热线运行机制,规范诉求工单办理流程,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合理诉求,提升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相关文件: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