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完善全市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地震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处置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国家、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泰安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登录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yjgl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tayjjzfk@163.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C7009,邮编:271000,联系电话:6991795。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十五五”时期是我市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攻坚期。为持续完善全市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地震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处置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国家、省“十五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泰安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规划目的
到2030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建成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应急指挥机制和预案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与智能化调度;安全生产治理深化治本攻坚与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本质安全提升,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防灾减灾救灾形成以风险源头管控为核心的主动治理模式,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物资储备与救援保障体系,推广“空地一体”救援等现代化手段,灾害风险防控和救助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应急能力实现系统性提升,完善“网格化+信息化”风险防控网络,推动应急资源下沉,乡镇(街道)应急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及专业化培训全覆盖;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全面跃升,数据驱动决策与精准响应成为常态,全社会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整体增强。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防震减灾法》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四、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十七章,整体分为七个部分,全面构建新时代全市应急管理现代化发展体系:
第一部分(第一章)为发展基础与形势。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成效,科学研判“十五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第二部分(第二章、第三章)为总体要求与指挥体系建设。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聚焦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治理格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报送、预警叫应、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围绕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治本攻坚、责任体系建设、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五大重点,全方位夯实安全生产治理根基,持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水平。
第四部分(第九章、第十章)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聚焦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全周期防范应对机制,全面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灾后保障能力。
第五部分(第十一章)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围绕地震风险防治、监测预警、应急支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系统提升全市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部分(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为综合应急能力提升。重点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培育应急管理新质生产力、推进应急法治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完善应急能力保障体系。
第七部分(第十七章)为实施保障措施。明确规划实施路径、工作机制等内容,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699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