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开局起步的承上启下之年,更是我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桥梁。
1.主动公开。我办立足自身职能,健全组织架构,优化公开流程,细化公开范围,加强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规划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1700余条,概况类信息6篇,政务动态信息299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8篇,发布部门文件6件,政策解读6件,政策评价2次,主任办公会10次等,切实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同时,针对国防动员领域专业性较强的信息,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通俗化呈现,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2.依申请公开。深入了解申请人诉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较2024年22件增长40.9%,其中线上申请22件,线下申请9件,结转明年5件,答复2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公开的领域方面看,主要为人防工程相关文件等,内容包括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等,主要用于民事诉讼、了解小区配套等需求,占总体办件量的95%以上;从申请主体方面来看,全部为公民个人申请。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免费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依法规范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二是推行 “三同步”机制,强化公开透明与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文件发布“三同步”机制,将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意见征集等作为文件流转的前提条件,凡拟发布的政策文件,若未同步形成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不得进入后续的审核、签发或印发流程。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或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在正式出台前必须在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征集作为后续工作的必要条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公正、准确。三是完善动态更新机制,规范文件制定流程。坚持“动态更新、应调尽调”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全面排查,针对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法规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修正变更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流程,确保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同时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深化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枢纽,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法定公开内容集中发布、规范展示、实时更新。聚焦群众需求和社会热点,采用图片、视频、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普及知识,增强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微信公众号建设稳步推进,已成为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窗口。强化互动回应,畅通微信公众号留言互动渠道,及时回复公众咨询、留言和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档案室设施配备齐全,管理制度规范,为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件、12345工单等方式获取需求信息提供便利。强化内容保障,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责任,确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及时上传。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泰安市国动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在《泰安日报》开设宣传窗口,在泰山景区天外村建成一处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阵地,编发《泰安国动办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国防动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范围和标准,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监督反馈问题,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健全完善人员机构设置,统筹推进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拉近政府与公众距离,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搭建政民互动沟通桥梁。坚持将能力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备注:泰安市国动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涉密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故不予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偶有错敏信息;三是政策解读精准度不足,通俗化表达欠缺。
下一步,市国动办将把政务公开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创新的精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核心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信息更新、审核把关、政策解读工作自查,每月排查梳理问题,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水平,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让政务信息更有亲和力、感染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 年度,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办严格对标对表《2025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重点领域,狠抓任务落实,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泰安市国动办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0件。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规范部门文件公开,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初一公里”。持续加强部门文件公开。在拟发文件时,均在起草阶段即明确是否公开,依法依规确定公开方式、时限和载体,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在文件公开审批时,要求“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意见征集”三位一体同步组织、同步审签。文件公布前,公开征求意见,同步提供草案内容、征集依据、草案解读、意见反馈途径和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保障公众能够有效参与。二是做实部门会议公开,展现决策过程的透明与民主。积极推动决策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事项会议公开制度。对于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会议、专题会议等,尝试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列席,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三是做好部门政策解读,以多维度解读提升政策的“穿透力”。政策解读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延伸,是让群众理解政策、认同政策、支持政策的关键环节。市国动办打破传统解读模式,推出多形式、多角度的政策解读体系,让“书面语”变“家常话”,让“政策文”变“明白纸”。图文解读“直”观易懂。视频解读“活”灵活现。现场解读“近”距离互动,结合“送政策上门”“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组织解读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让政策解读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予以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