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2025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持续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拓展主动公开广度与深度,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效能,精准响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解读住建领域最新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1.主动公开。我局积极通过“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各类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2025年度局官网累计发布信息13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30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00条、其他各类信息820条,通过图文、视频、部门负责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9次,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31条。

2.依申请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的合理性。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做好答复反馈工作。高标准推进接收、登记、补正、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存档全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竣工验收备案、住建领域建设项目许可等方面,其中公民申请14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已答复157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4件,另有12件顺延到2026年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结合职能动态调整主动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重点及分工。持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发布审核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与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排查整改错敏字词、栏目更新滞后、内容错漏等问题。2025年我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对标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安排专人定期运维政府信息网站平台,确保信息分类规范、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持续完善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功能,聚焦住房保障、城市更新、联合报装等社会热点,主动回应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参与“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回访群众、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现场解答群众诉求、回应疑问。

5.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实现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解读重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省、市级培训,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作风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0

1

0

0

0

2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1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3

0

0

0

0

1

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1

0

0

0

0

18

(七)总计

140

1

0

0

0

2

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2

0

0

7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紧扣住建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政务环境,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短板,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政策解读质效不足,覆盖范围有限,未能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二是公开供给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主动公开的前瞻性不足,尚未实现从“应公开”向“优公开”转变。下一步,我局将锚定“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目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层级联动机制,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确保落地见效。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聚焦民生热点优化公开供给,升级公开平台,推动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迈进,以优质政务服务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5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梳理责任事项,全面落实健全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事项,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及要求。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件(主办(共办)21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共办)14件),内容涉及物业管理、供热保障、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51件建议提案全部吸收采纳,均已按期办结,满意率100%,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已在局官网进行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政务公开为载体,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高度重视公用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服务、优环境,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组织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开展“供暖民生面对面”政府开放日活动,组建由公用事业工作人员、热力企业客服及辖区负责人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聚焦居民关切的供暖收费、室温标准、供暖时长等问题,精准解读政策、细致答疑解惑。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供暖服务手册与政策宣传页,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并同步开展“入户访民问暖”行动,实地查看供暖设备运行状况、测量室温,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闭环处置。通过持续畅通民意渠道,建立供暖问题常态化处置机制,精准回应关切、提升服务质效,以务实举措为群众送去冬日暖意,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