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体育局”( http://ty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体育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46号;邮编:271000;电话:6289300;传真:6289302;电子邮箱:tasty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履行政府职责、服务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为强化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扩大了信息员队伍,并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将信息报送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多渠道开通公开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热点关切问题,更新局办公室查阅处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市体育局工作动态;突出重点工作,将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和公共服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容列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公开信息实行保密审查,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已经成为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宣传泰安体育的重要手段,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507条,其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5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8条,体育类新闻活动及其他408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回复社会关切问题5件。分别是:市人大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球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我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协提出的《关于在生态绿地健身公园铺设塑胶跑道的建议》、《关于加强全面健身及管理的建议》和《关于建议泰城免费为百姓开放全民健身场所的提案》。针对这些社会关切问题的建议,我局经过反复研究后,逐一进行了回复和解答,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和泰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用户推送有关赛事、工作动态和体育类常识等信息。主动在泰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首页和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对外挂接政务微信二维码,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二)监督保障情况
1、严格制度落实。一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有信息在公开前都进行了保密审查,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泄密现象。二是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并能对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初步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推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对局网站栏目信息缺项,及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发生就泰安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3、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所有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查后发布。为督促下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员报送制度,在下属单位制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年底组织统一考核,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报送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三)《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共性)》及《重点领域(专项)》完成情况
1、对照《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共性)》清单,2019年我局共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51条信息挂接,情况如下:机构职能未变动,更新0条;领导成员及分工更新1条;政策法规8条;决策公开8条;执行公开2条;规划及计划1条;应急管理2条;管理公开5条;人事信息2条;结果公开1条;热点回应2条;政民对话公众开放日2条;统计数据1条;公开平台2条;政务公开工作7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7条。
2.对照《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专项)》清单,认真梳理我局相关工作,重点突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公益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及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等的信息发布。截止12月31日,我局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页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文化体育板块共发布48条信息,实现所有栏目均有公开信息,内容贴切,标准质量高。
3、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今年我局对全市11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在泰安市体育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了信息公开;7月份将上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详细阐述了公益金的数额及分配使用情况;2019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比赛的信息公开,方便了人民群众对该赛事的比赛时间、竞赛规程及配套活动等相关信息的了解。通过该项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局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1725.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观念意识不够清晰,从而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三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虽然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力度不强,工作被动、滞后现象。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创新公开载体,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