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公开内容的标准化、流程的规范化与手段的信息化水平。通过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现将本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我局着力构建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厘清公开范围、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强化保密审查,使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步入制度化轨道。全年累计公开发布涵盖工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1261条,确保信息供给及时准确。对于重要政策和热点关切,主动采取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专家媒体解读等方式进行权威阐释与积极回应,有效提升了政策透明度与公众沟通效果。

2.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无线电业余电台执照相关内容。申请处理答复情况,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达到100%。此申请不予公开(因信息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历年数据对比,申请数量同比下降2/3。同时,答复质量和效率也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分类、审核、发布、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定期调整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建设方面,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本年度网站共发布信息1261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政府信息目录、指南、年报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本年度“泰安工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91篇。

5.监督保障。监督指导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局政策研究室牵头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覆盖不均衡。部分业务类信息、过程性信息、决策背景材料等公开不充分,信息公开与业务开展存在脱节现象,导致信息“碎片化”,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全面性。

2.公开渠道分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未能有效整合,信息发布不同步,线上互动功能薄弱,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不健全。

3.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材料常停留在原文转述,缺乏通俗化、场景化的阐释,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直接,影响政策的理解和落地效果。

(二)改进情况:

1.健全内容发布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系统梳理业务信息,制定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将信息公开嵌入业务管理流程,增强发布内容的系统性、连续性,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

2.整合优化公开平台,增强服务集成能力。推动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信息同步、功能互补,建设统一查询入口,增设互动交流板块,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用户体验与互动效能。

3.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升信息传播效果。综合运用图文解读、问答式阐释、案例说明等形式,针对社会关切及时组织专题解读,增强解读的针对性、贴近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在推进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的过程中,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部署,紧密围绕信息公开职责要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增强服务能力,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2件(含重点建议2件),其中主办5件,共办1件;政协提案31件(含重点提案1件),其中主办13件,共办3件。我局吸收采纳了43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承办建议提案的答复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采取“线上传播+线下联动”一体化宣传策略,通过融合新媒体平台与实体活动场景,立体化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有效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互动形式,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的传播力、渗透力和公众参与度。

5.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均来自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实际统计结果,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部分数据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已在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7.我局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需要报告的事项全部纳入本年度报告中进行说明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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