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立足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力度,聚力“五公开”,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00余条。一是推进政策性文件公开和会议公开。主动公开泰政发、泰政办发、泰政字、泰政办字政策性文件信息69件;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24期和专题会议32期全部对外公开,并配套视频和图文解读。二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生信息,围绕重大规划、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定期汇总公开阶段性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等信息。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各项政策类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2021年度共发布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解读信息130余件,领导干部带头解读政策33件,开展图解、音视频解读、动漫解读40余件,其中对5件政策性文件采用3种以上的多样化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对疑难问题,采取相关单位、法律顾问等参加的协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现场研究解决。2021年度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3件,答复率为100%。其中:予以公开30件,部分公开56件,无法提供56件,不予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需要,对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31号),对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优化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和规范发布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系统、政府公报数字化、政策文件库、市政府会议公开等平台功能,强化信息发布、在线互动等模块设计,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和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机制

  制定和发布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新调整。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政务公开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家和法律顾问就如何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和讲解,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0

0

1

0

0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1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6

0

0

0

0

0

5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2

0

0

1

0

0

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存在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的情形;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宽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不断推进阳光透明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办结率和满意度均为10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