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大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数据要素价值化释放、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公开服务推动政策精准落地、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效能提升,助力全市大数据事业取得新进展。

1.主动公开。2025年度,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累计发布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务信息1700余条。在政策解读方面,建立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部门负责人权威解读、专家学者深度剖析、新闻媒体协同宣传、图文直观呈现等多种方式,累计发布解读产品15件,有力提升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和实用性。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的日常运维与监管工作。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严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经过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涉及重大事项或敏感信息的,须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通过规范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功能布局与用户体验。在网站上线“大数据政策法规”特色专题专栏,系统性梳理并集中展示国家、省、市三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按数字经济、数据价值化、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及其他7个领域进行分类呈现,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政策查询服务。

5.监督保障。监督指导方面,通过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设立局长信箱、开展在线意见征集;在机构设置板块公布各科室联系方式;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功能,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咨询。人员机构设置方面,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平台建设、内容维护、申请受理与答复等。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业务培训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内部经验交流与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目前政务公开内容偏重于常规工作动态与事务性通知发布,对决策过程、执行情况、效果评估等关键信息公开还不够系统深入。

二是公开平台智慧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在智能化、便捷性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信息检索关联推送能力还比较弱,缺乏智能问答交互功能,距离“一键查询、一网通办”的智慧公开体验尚有提升空间。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增强决策透明度。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增加决策背景、执行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公开,逐步实现政策全流程可查可溯。

二是强化智慧服务,提升平台使用体验。优化智能检索与政策关联功能,探索基于用户需求的精准推送,提升公开信息的易用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聚焦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动态优化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全面、准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与安全性。规范完成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与公布工作,加强数据核验,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持续抓好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落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1件、共办2件、会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主办1件、共办3件、会办18件。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聚焦精准发布,筑牢信息公开主阵地。紧扣数字经济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工作,依托局门户网站、“数智泰安”微信公众号及省市主流媒体,精准发布政策动态与工作进展,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700余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近百篇,有效提升工作知晓度。建立法定公开内容定期排查更新机制,对8大类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与用户体验。

二是推进多元解读,传递政策落地好声音。深化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综合采用部门负责人解读、图文解析、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累计发布解读材料15件,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例如,针对《泰安市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多角度解读,有效助力政策实施,目前全市算力总规模已达113.25P,智能算力占比超81%。

三是拓展开放互动,搭建政民沟通连心桥。举办“数聚泰山 智创未来”数字强市新成果体验暨“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市民代表等实地观摩“城市大脑”等场景,并召开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线上依托“爱山东”APP开展“汇民声·筑新篇”主题互动,通过问卷、建言等渠道征集用户体验与建议970余条,为优化服务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

2026年,市大数据局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聚焦全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持续提升公开质效,以更高水平的政务公开服务助力政策落地、效能提升与治理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大数据力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