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http://jrj.taian.gov.cn/)下载。请与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3号楼506;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9155;传真:0538-6999155;电子邮箱:tasjr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开展学习宣传,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以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专栏设置进行了重新设置,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局部调整,新设、合并、删减了相应栏目,使信息发布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效。依托局机关网站发布综合新闻及其他信息374条,“泰安金融”微博号发布信息7条,“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均已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初,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门部署会议,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同志,确定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上半年和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研究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深入开展培训。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进行集中培训。传达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建设,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局政府网站外,还利用“泰安金融”微博、“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等,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及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对局机关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存在安全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在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