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开展学习宣传,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升级,对信息公开平台专栏设置进行了重新设置,新设、合并、删减了相应栏目,使信息发布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托局网站发布综合新闻及其他信息1587条,“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9条,“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209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专项部署会议,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同志,确定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专项会议,听取上半年和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研究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深入开展培训。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进行集中培训,传达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建设,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局政府网站外,还利用“泰安金融”微信公众号、“泰安金融发展”今日头条号等,多渠道发布金融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5.监督保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及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对局机关各科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存在安全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需要提高,业务水平还不够高;二是在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不断完善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件8件,协办件10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把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做为全局工作的重点,达到了按时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