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03〕46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03-07-02 | 发文日期 | 2003-07-02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政办发〔2003〕46号关于启用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7-02 08:5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设立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通知精神(泰委〔2003〕125号),现刻制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印章各一枚,即日起启用。
附: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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