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06〕37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2-23 | 发文日期 | 2011-02-23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快推进建设经济强市进程,根据上级有关信贷和产业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把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近年来,全市各级围绕“一个目标、三大重点、四个坚定不移”工作思路,集中精力,大力培植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汽车及零配件、电缆电器、精细化工、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工程及制药、食品饮料六大工业主导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规模迅速膨胀,一大批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但应当看到,无论是从产品结构、产业规模看,还是从企业竞争力看,我市主导产业仍处在成长期,需要集中精力,大力扶持,尽快膨胀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对此,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信贷观念,充分认识支持主导产业对优化信贷结构、产业结构和促进金融业及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突出信贷支持重点,采取重点扶持、优先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尽快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实现银行、企业相互支持、互惠双赢、共谋发展的局面,推动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大信贷投入,促进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一)推动自主创新步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按照培植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一批知名品牌的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以工业30强企业为依托,重点扶持汽车及零部件、电缆电器、精细化工、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工程制药、食品饮料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大力改造提升煤炭、冶金和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要重点突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和引进关键技术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档次,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要积极参与济南都市圈规划建设,为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促进主导产业优化升级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
要加大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投放,扩大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不断提升产业层次。要加大对煤炭、建材、化工、电力、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加大对第三产业的信贷投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支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发展。按照营造大泰山、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构筑大产业的思路,加大对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和旅游资源整合的信贷投放,重点扶持泰山、徂徕山、莲花山、东平湖和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景点的统一规划、携手联动,形成整体竞争优势;积极支持城市特色餐饮、休闲、购物、娱乐等设施的规划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努力提升旅游经济质量;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促进大型商业集团和商贸连锁企业跨区域经营;着眼长远,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经济业态,重点推动现代物流和会展经济发展;积极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运营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集聚力强的名牌企业,重点扶持光彩大市场、银座城市广场、宝龙城市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等项目建设,带动和促进整个服务业上档次、上水平;加大对教育、卫生医疗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通讯、软件和网络经济的信贷投放,提升信息服务产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城乡居民扩大消费。全面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积极开办固定利率住房信贷业务,推进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组合,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积极开办旅游消费信贷、小额质押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规范发展汽车贷款业务,试办针对公务员、教师等收入稳定群体的个人信用贷款。稳步推广个人支票业务,为推广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促进主导产业全面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定的拓展业务领域,逐步加大对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主导产业全面发展。要积极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开户、结算、汇兑、代理、咨询等金融服务,由单一的贷款支持向综合性金融服务转变,不断满足企业的个性化信贷需求。
加快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济银发〔2006〕52号)要求,着力培育中小企业市场,尽快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推出符合不同中小企业需求的多样化信贷产品。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科技型、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等,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大力发展票据市场,鼓励企业收受、签发商业票据。继续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扩大票据承兑、贴现量,加大对主导产业的支持。要积极指导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上下游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鼓励大企业为配套的中小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对主导产业企业持有的商业票据,金融机构要优先办理贴现,人民银行将给予再贴现支持。
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充分利用风险溢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对信用等级高、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要尽量减少上浮或执行基准利率;对当前信用等级较高,经营状况一般,但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可适当提高利率浮动幅度,在覆盖风险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使其尽快做大做强。要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经营状况调整利率浮动标准,实行灵活的计结息方式,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大力发展信用证、保理、保函等新型信贷业务。加大业务宣传力度,继续发挥好信用证、保理、保函等业务在缓解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顺应现代金融发展趋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直接融资,规范融资行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各金融机构要超前服务,积极向企业宣传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新产品,引导企业更多的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具备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帮助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在获得市场认同条件下,创造发行信托计划的条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和智力资源等方面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上市辅导,适时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和资金结算、结售汇、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积极支持企业法人间的产权交易,推动企业发展股权融资,通过合资、合作、股权出让和相互参股等方式,利用市外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加速产业升级。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扩大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民银行要按照“央行参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要不断提高“窗口指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和完善企业项目推介和银企合作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基础产业的信贷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强化风险提示,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趋势判断的前瞻性。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约束力度,不断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加大企业资信评级力度,积极引导和推荐骨干企业参与评级,为扩大融资奠定基础。
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合理确定适当的保证金存款和风险分担比例,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要积极提供信息咨询、业务辅导,支持组建产权明晰、运作规范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建公司制、会员制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推荐具备较高资信等级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指导和协助企业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担保资源,建立配套担保关系,健全完善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