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4〕133号 泰政发第【133】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04〕133号关于表彰全市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2001年我市开展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接收安置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置任务,受到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与表扬。在移民安置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措施到位的先进单位和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移民稳定和长期发展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泰安市民政局等10个先进单位和张洪洲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扎实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市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全市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市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0个)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公安局
肥城市人民政府
宁阳县人民政府
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岱岳区大汶口镇人民政府
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
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石横镇人民政府
宁阳堽城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全市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0名)

张洪洲 泰安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丽珍 泰安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王秀梅 泰安市民政局主任科员
李国庆 泰山区省庄镇民政办主任
张汝贞 岱岳区满庄镇副镇长
王玉芹 岱岳区夏张镇副镇长
李正芹 岱岳区范镇民政办主任
王振雷 新泰市移民办科长
范加伟 新泰市果都镇民政办主任
靳庆久 新泰市宫里镇民政办主任
王安新 新泰市泉沟镇民政办主任
王富泽 新泰市泉沟镇小良庄村党支部书记
谢士银 肥城市民政局局长
武保华 肥城市建设局质检站副站长
刘 君 肥城市潮泉镇党委宣传委员
吕正国 肥城市老城镇副镇长
陈忠印 宁阳县民政局局长
刘自忠 宁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桂苓 宁阳县堽城镇民政办主任
刘连振 宁阳葛石镇夏庄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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