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发〔2011〕30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6-01 | 发文日期 | 2011-06-01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促进银行业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农村地区支付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乡镇、村为主要区域,大力推广使用适合“三农”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组织多元化,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到2011年底,全市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量比2010年增长25%,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基本建成完善的内部清算网络,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不少于1.05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不低于16%;ATM、POS机具在农村地区的布放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0%和40%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央行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业机构和人民群众参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二)尊重选择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选用支付工具的意愿,重视引导鼓励。
(三)由易到难的原则。把握农村不同地区支付交易的差异性,按照由易到难的业务发展次序,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推广和支付清算系统在农村延伸。
(四)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健全防控措施,依法打击支付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在抓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开展支付业务创新,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三、工作任务
(一)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支付系统覆盖面。金融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涉农银行业机构适当增加农村地区营业网点设置。在强化内控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推进现代化支付系统在基层营业网点的应用,逐步提高支付系统接入比例,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畅通支付结算渠道。邮政储蓄银行要实现电子汇兑系统覆盖农村所有营业网点,农村信用社要在前期实现汇入资金实时到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网点汇出资金支付系统覆盖率。要积极完善支付系统功能,加大技术投入和协调力度,尽快全面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二)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创新。一是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要积极探索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创新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使用范围,巩固银行卡业务创新成果。各银行业机构要立足本行业务实际,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开展不同的支付业务,满足不同的支付需求。农发行要继续加强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同业合作,扩大粮食收购、生猪收购、项目单位拆迁补偿款和企事业单位拨款非现金结算范围,延长农村支付服务链条;农村信用社要结合“惠农补贴”、“家电下乡”、“库区移民补贴”等工程的推进,加大信通卡发放力度,逐步实现全部财政补贴通过卡(折)发放。二是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普及率与使用率。各银行业机构要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和养殖专业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适当简化开户手续,促进非现金支付业务发展。鼓励农村地区种植和养殖户个人安装借记卡转账电话和电话POS机,并允许其开立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使用。三是积极在农村地区推广票据业务。要将推广支票授信业务作为改善县域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有效发挥支票全国通用的优势,在农村经济组织、农村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中大力推广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满足农村企业和居民不同的资金结算需求。在农村经营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及钢材批发市场等场所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促进农村地区商业信用票据化,满足农村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四是大力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扩大农村地区资金结算电子化范围。
(三)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推出适合农村需要的支付服务产品。要在肥城市和新泰市利用惠农卡代理新农保业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惠农卡“115工程”实施,不断开发惠农卡功能,扩大惠农卡受理范围,真正发挥惠农卡服务“三农”的优势。切实增加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投放,重点向乡镇以下地区转移,逐步缓解乡镇以下地区尤其是行政村金融基础设施投放数量不足的问题。要抓住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以社区为依托加大金融基础设施投放力度,让农民真正享受到现代化金融设施安全、便捷、准确的服务。要积极推动农村自助服务终端建设,确保终端数量和业务量不断提高。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特约商户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缩短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乡村超市、农资店、卫生机构、药店等POS机、转账电话的安装力度,方便群众结算。进一步探索减免手续费等优惠措施,制定鼓励在农村地区安装金融基础设施的优惠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是提高农村金融工作水平,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及时研究解决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推进。金融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与驻泰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涉农部门要及时向涉农金融机构推荐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农村地区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的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三农”发展相关政策,对收单机构在农村地区投放ATM自助终端、安装POS机、开办“流动银行”视情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金融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工商登记、年检等手段,大力支持金融企业、涉农服务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各类业务。司法部门要加大对各类金融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金融维权诉讼案件的执行率。各新闻媒体要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引导农村地区社会公众切实增强对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认识,真正使支付服务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深入民心。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为农村自助服务终端的投放运行开辟绿色通道,督促各涉农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信贷政策,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竞争力。银联商务泰安分公司要在银行卡业务培训宣传、技术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等方面,给予涉农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人行部门要切实履行基层央行的金融服务职责,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做好各涉农银行机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督查、验收和考核,努力促进农村支付服务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宣传和普及支付结算知识,让农村地区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按照“一个宣传员带动一个单位、一个社区和一个行政村”的要求,引导义务宣传员积极深入农村和农户传授支付结算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支付结算知识下乡”集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支付结算知识的了解,营造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社会氛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
附件:泰安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泰安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闫新建 (副市长)
副组长:胡兆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树凯 (市金融办主任)
张海清 (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 袁超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魏兆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毕成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广尧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史建国 (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孙杰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继颖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树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琳 (泰安银监分局副局长)
巩克深 (农发行泰安市分行副行长)
孟凡柱 (工行泰安分行副行长)
单伟强 (农行泰安分行副行长)
刘钧 (中行泰安分行副行长)
王君泰 (建行泰安分行副行长)
苏小龙 (交行泰安分行副行长)
房义来 (省农信社泰安办事处副主任)
谢强 ( 邮储银行泰安市分行副行长)
李小红 (银联商务泰安分公司经理)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