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发〔2011〕34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6-15 | 发文日期 | 2011-06-15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难题,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
1.明确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扶持重点。全市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提升制造业、壮大服务业、振兴信息业、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扶持重点是: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列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信息与计算机产业中的“两化”融合项目;商业服务业中的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系统建设和各类展览促销活动;交通运输和物流业中的现代物流方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含服务外包)中的管理咨询和培训;农林牧渔业中的产品深加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奖励;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2.加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广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合作。重点培育10个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质量检验检测、新产品推广、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服务。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中小企业落后技术工艺及设备,严格按规定对老旧落后设备进行强制淘汰。
3.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支持培育一批示范性的产业集群,使产业集群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全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亮点。到2015年,全市培育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30个,其中过50亿元的10个,过100亿元的5个。
4.推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业过快增长。大力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节约、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新型工业原材料。依法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履行合同、注重信誉,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5.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于企业”的要求,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信息咨询、专业市场、金融服务、企业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设计、研发、试验、检测、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降低中小企业创业成本。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试验室、检测中心等,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研开发。
6.建立健全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落实鼓励科技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等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创业积极性。通过政府投资、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或各类投资主体租赁、收购、新建等方式,加快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提高运行质量,为创业者提供各种培训、融资服务、商务代理、项目论证、技术信息、经营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小企业创办成功率。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1-2家功能完善的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
7.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金融、税务、工商、质监、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的信用记录资料,整合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形成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扩大信用评级对象范围、评级结果公布面和使用面,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贷款、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大力推广A级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经验,分梯次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改善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条件。
8.加强中小企业人员培训。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覆盖到全市所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采取不同的方式,分期、分批、分类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三、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9.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搭建企业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沟通联系的桥梁,支持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要求,建立完善财务、质量、计量、标准化、节能、安全、用工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的精细化、无缝隙管理。鼓励支持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相关认证,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10.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升活动。开展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每年筛选一批管理提升样板企业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逐步推开。引导中小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运用短信平台、呼叫中心、电子商务等科技手段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软硬件工具等社会化服务。继续办好中小企业山东泰安网及各县(市、区)分网,发挥信息网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1.推动中小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创建自主品牌,争创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通过打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区域经济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再创发展新优势。鼓励中小企业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形成特色产业。
12.提升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建设,采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手段,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方法。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介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对从事境外投资、对外贸易、资源合作开发、技术合作与交流、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境外展览展销和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活动的企业,给予银行贷款贴息、商品出口退税、进出口配额等政策扶持。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13.设立泰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中小企业发展列入财源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兼顾,重点扶持。在财源建设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设立泰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中小企业上缴地方税金新增情况逐步增加,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产业集群发展等。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步扩大规模。
14.落实中小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当地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报省级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给予减免;中小企业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要加速折旧设施设备的,经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中小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上报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对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所需的进口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15.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设立灵活多样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机构或部门,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对中小企业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和管理政策,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大力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鼓励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投放到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应占到信用总量的70%以上。市金融办、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执行贷币信贷政策的评估内容,实行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增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推进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步伐,增加直接融资渠道和规模。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按损失额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16.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额占其当期担保总额80%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其营业税并享受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凡是法律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积极应用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和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难题。各县(市、区)要设立“过桥还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接力资金支持。
17.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各级要将中小企业建设用地纳入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为中小企业安排一定量的用地指标,并优先保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用地供应。提升服务质量,在土地查询、登记、发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及时为中小企业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手续。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
18.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提供更多机会。
五、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泰安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办,负责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要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有关部门在专项工作的安排上,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从本地中小企业的现状出发,适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创新的政策措施。
20.对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全市各级出台的对中小企业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一律废止,对越权设立或将行政性收费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一律取消,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加强对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在拟定出台涉及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时,要征求、听取中小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21.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建立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发展动向,加强市场预测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22.维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各级执法部门一律不得下达定额罚款指标,严禁以罚代管、以收代管,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中小企业问题协调反馈机制,设立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6999586)和网络受理平台(tazxqyb@126.com),及时处理企业和职工反映的问题。
2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要客观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泰安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工作分工安排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泰安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闫新建 (副市长)
副组长:胡兆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诚实 (市财政局局长)
陈峰 (市中小企业办主任)
成员: 毕思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高丽丽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
刘桂选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丽娟 (市监察局副局长)
文学松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建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云增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绍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
陈京国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侯力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学永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广尧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正增 (市环保局副局长)
董彦和 (市统计局副局长)
尚庆国 (市物价局副局长)
高萍 (市金融办副主任)
朱彬 (市工商联副主席)
房秋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继颖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树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传仁 (市质监局副局长)
庞建敏 (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琳 (泰安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办,陈峰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