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
发布日期:2012-12-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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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泰安市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举行,会上授予252家企业泰安市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汉玲、市政协副主席任先德、市政府特邀咨询闫新建等出席会议。
会议号召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为榜样,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号召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为榜样,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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