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我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励精图治,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年。四年来,在中共泰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常委会两次听取审议“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全面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等建议,推动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2010年组织开展了“十二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就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前瞻性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确保了规划顺利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实施。为加强对泰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第10次常委会对《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作出决议,提出了严格执行审批规划,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将历史文脉融入现代城市等要求。常委会还先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促进市委决策落实。为推动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肯定并予以批转。为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难题,及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与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情况的报告,根据融资需求,作出决议决定51项。为提高融资使用效率,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投融资及资金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建立融资平台,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滚动发展,自求平衡。常委会还多次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推动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督促支持政府完成计划和预算任务。常委会把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财政预算执行作为工作重点,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市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各年度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每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了人代会批准的计划、预算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不断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查,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认真整改查出问题,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堵塞财务漏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人大批准的预算得到认真执行。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不断健全和完善任免工作机制,修订了《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增加了在常委会议上作拟任职发言等内容,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换届以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着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等建议。为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和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山东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旅游配套设施,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旅游环境等10多条建议意见,推动了我市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环保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采访报道,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促进了40多个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了我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发展。常委会还围绕全市城镇化建设、招商引资、文化产业发展、生态市建设等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调查,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着力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2009年、2011年,常委会分别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解决对策。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先后听取审议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自来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河道治理、农业机械化推广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全市林业经济发展,对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了完善措施、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机制等建议,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常委会还先后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重视和加强“三农”工作,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全面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着力推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常委会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问题解决。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建议,全力抓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全市就业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为推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常委会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到30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488元。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扩大宣传、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体制等建议。为推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了这项安居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常委会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许多改进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推动了民生事业的持续改善。
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把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拓宽信访渠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建立信访情况综合分析制度,扎实做好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换届以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75件(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常委会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召开纪念座谈会等形式,大力推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推动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实施,2010年,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2011年,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了全市“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对全市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进了依法治市水平的不断提高。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委会以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为着力点,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对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专利法、消防法、气象法、工会法、城乡规划法、职业教育法、体育法、防震减灾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10多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提出50多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抓好建议落实,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不断深化司法监督。常委会围绕深化司法工作监督,先后对全市刑事审判、法院执行、经济侦查、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等工作情况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视察,对行政诉讼法、检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意见建议,促进司法机关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常委会还制订了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和大要案备案制度,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到目前,共接受司法机关大案要案备案36件,重大事项备案8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去年以来进行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制定并呈请市委转发了《中共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调度会,加强工作指导,保证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市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1798名,乡级人大代表5250名,代表结构更具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
四、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把加强阵地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将全市446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29个代表小组,集中力量抓好代表小组建设,使全市各级代表小组活动做到了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出每个代表小组要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每位人大代表提出一条高质量的建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共组织专题调研活动965次,撰写调研报告1054份,提出建议意见3723条,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召开联系代表座谈会、印发《泰安人大》、常委会《公报》、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列席常委会议等方式,保证代表及时了解全市重要工作部署和人大工作情况,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常委会还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先后举办了两期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班,对全市5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对8个先进市级代表小组和7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换届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种形式的代表培训130个班(次),6835名各级人大代表接受了培训,代表素质普遍提高,履职能力显著增强。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后建立了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制、承办责任制、督查回访制、追踪问效制等工作制度,每年都听取审议市政府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多次视察。还实行了常委会重点督办、有关委室协助催办、代表持证视察跟踪督办等多项措施,确保了议案、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换届以来,共督办落实代表议案9件、建议230件,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人大工作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从思想上增强了围绕中心履职、突出发展服务的意识,提高了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汇聚群众智慧,努力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使常委会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
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健全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等规定,促进了常委会履职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人大宣传。重视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每年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人大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活动,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5周年、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宣传人大制度、学习人大知识、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常委会坚持每年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各委室工作座谈会,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议,进一步密切了同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提升了全市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