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12〕24号 泰政办发第【24】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2-05-21 发文日期 2012-05-21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办发〔2012〕2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14: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14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县(市、区)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下矿井、进车间、到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渔业局、林业局、质监局、教育局、卫生局、煤炭局、农机局、公安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分工负责同志,每周至少研究、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在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进园入区安全标准,严格控制高危项目建设,对工艺装备落后、安全无保障的项目尽快清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把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凡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措施和手段,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一步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和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和煤矿、非煤矿山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企业分类监管机制,结合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动态监管。探索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险等挂钩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园区、安全社区、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班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政策,督促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技改资金投入,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步伐,按规定时限完成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企业事故应急预案,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幼儿园等重要场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对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整治。道路交通企业以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重点路段和特殊营运车辆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领域集中整治船舶违法载人、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运输等行为。矿山企业以地下矿山为重点,突出抓好“一通三防”、提升运输、防治水、顶板管理、有毒有害气体、爆破作业、检维修、停产复工等环节的整治,抓好矿产资源整合和小矿淘汰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建矿山及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以防坍(倒)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为重点,加强对模板支撑、混凝土浇筑、吊装和电焊作业等环节的整治,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违反客观规律压缩工期等行为。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加强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以及开停车、危险化学品充装等重点作业和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八项危险作业环节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整治。消防领域以高层建筑及电气焊作业、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为重点,抓好宾馆饭店、游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防火期内泰山林场等林场林区的检查整治。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整治违法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民用爆炸物品领域重点整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行为。冶金领域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等行为。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对违反安全规定进行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报废,以及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等的检查整治。城市燃气、农业机械、电力、水利等其他领域的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组织开展重点行动,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行动。在一季度开展保“两节”、“两会”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二季度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的隐患;三季度开展以夏季汛期防范自然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重点行动;四季度开展以冬季“四防”为主要内容的重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以“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企业月查”为重点,建立定期自查、自纠、自报制度,认真落实每月统计分析、每季向主管部门报告规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的作用,帮助企业排查消除重大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对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调度,有关县市区、部门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执法监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联合执法和跟踪执法。对危险性大的行业、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的频率,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行为,坚决纠正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公开严厉惩处。对“打非治违”不力或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认真组织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行动、安全警示周、安全生产文化书画摄影有奖征集、全员安全培训、争创优秀班组、创建安全社区、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不断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和活动影响力。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训,尤其是加强农民工和新招职工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大力倡导建设“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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