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慈善月”活动5月25日启动
发布日期:2012-05-2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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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起到7月31日期间,我市将开展2012年“慈善月”活动和认捐慈善专项基金活动。今年的活动以“快乐做慈善、携手建和谐”为主题,本着依法组织,广泛动员,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捐赠原则,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等都可奉献一份爱心,关爱困难群体,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慈善月”活动的捐赠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驻泰部队、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居民、学生等全体社会成员。慈善是“大众慈善”、“平民慈善”,参与慈善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慈善无门槛,人人可作为。在今年的“慈善月”活动中,我们提倡、鼓励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奉献一份爱心。一个打工者捐10元钱与一个企业老板捐10万元具有同样的慈善价值。
方案中还提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慈善月”活动捐赠形式主要为直接捐赠,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捐款,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捐款,各种所有制企业捐款、个人捐款,以及个体工商户捐赠和社会居民、大中小学生捐款等形式。企业、单位可通过四种方式建立慈善专项基金,捐款单位进行慈善捐赠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慈善月”活动的捐赠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驻泰部队、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居民、学生等全体社会成员。慈善是“大众慈善”、“平民慈善”,参与慈善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慈善无门槛,人人可作为。在今年的“慈善月”活动中,我们提倡、鼓励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奉献一份爱心。一个打工者捐10元钱与一个企业老板捐10万元具有同样的慈善价值。
方案中还提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慈善月”活动捐赠形式主要为直接捐赠,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捐款,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捐款,各种所有制企业捐款、个人捐款,以及个体工商户捐赠和社会居民、大中小学生捐款等形式。企业、单位可通过四种方式建立慈善专项基金,捐款单位进行慈善捐赠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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