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13〕1号 泰政发第【1】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3-01-15 发文日期 2013-01-15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13〕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5 13: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予公布。

  辛显明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府法制、经济运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公共行政服务、物价、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中国贸促会泰安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泰安商会)、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物价局、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陈湘安同志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省第五地质矿产勘察院、市邮政管理局、驻泰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泰山火车站、京沪高铁泰安站。

  展宝卫同志负责工业经济、信息产业、企业改革改制、科技、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省级及以下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联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汶矿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驻泰电力、通信、盐务机构。

  市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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