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12〕49号 泰政发第【49】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3-01-22 发文日期 2013-01-22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12〕4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1-22 09: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监管工作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世界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坚持安全为先、以质取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打造“质量泰安”,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市总体质量水平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化大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产品、工程建设、服务标准体系,全市产业集群联盟标准推广率达到30%,发布实施的联盟标准数量达到20项,争取创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汽车、输变电设备、无机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整体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省长质量奖5个、优质产品生产基地5个、山东名牌产品100个、山东省服务名牌5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培育市长质量奖30个。
  (一)产品质量目标。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7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重点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3.制造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优势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家标准,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二)工程质量目标。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目标: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三)服务质量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目标: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成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一批泰安服务名牌。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一批泰安服务名牌,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搞好执法人员的培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
  (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领域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引导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六西格玛等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计量检测把关、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增强企业创新意识,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应用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切实改变“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充分发挥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等质量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国有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成为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参与者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用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
  (四)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以“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城市”为发展主轴,进一步加强品牌规划、品牌培育和政策扶持,做强工业品牌,创立和发展服务业、农业等非工业领域品牌,促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老字号等品牌发展,形成各行各业品牌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泰山品牌集群,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泰山品牌形象。着力建设区域品牌,把培育区域品牌作为质量强市的重要内容和引领项目,加快形成一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以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骨干、以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标杆的区域品牌。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优先将各级各类品牌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品牌企业在人才引进、财政税收、项目申请、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五)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组织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等集群效应明显、产业优势突出、核心技术过硬的企业开展联盟标准的制订和研发,规范企业生产,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制订一批具有自主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订实施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的节能减排地方标准。推进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突出重点领域的标准化试点,完善产业发展标准体系,重点做好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完善旅游产品、旅游运输、娱乐设施设备等产业产品和服务链条。突出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六)突出技术检测平台建设。围绕产业布局和工业经济发展重点,突出纺织品、旅游产(商)品、电磁线、矿用提升输送设备、汽车底盘、逃生装备、高压成套控制设备、矿山设备再制造产品等特色产业集群和煤矿安全计量等检定项目,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以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为依托,整合行业、部门中的检测机构或资源,在泰安高新区、产业集群集聚区建设市级质检中心园区,减少重复投资,降低检测成本,逐步形成专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打造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检验基地,形成集检验、标准制订、认证、科研等功能于一体的检验检测共享技术平台。
  (七)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质量工作“211”工程。全市每年确定20个重点产品争创省级名牌、10家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10个产业集群争创省优质产品基地,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路子,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和产业整体素质。以山东名牌企业为重点,设立质量对比标杆企业。以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重点,争创山东省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作为质量对比提升的培训交流基地、人才育成基地、管理示范基地和催化辐射基地。积极引导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企业和质量对比标杆企业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提升中小企业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制定质量对比提升工作制度,健全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明确企业质量发展目标,制定质量改进措施,提高企业质量水平。
  2.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加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在关键质量岗位实行质量工程师聘任制度。
  3.可靠性提升工程。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突出汽车、机床、发电设备、工程机械、家用电器、元器件、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等重点产品和化工、电力、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及设备和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特种设备,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大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的投入,支持质量可靠性项目开展,努力攻克制约可靠性水平提高的重大共性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整合各方面资源,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大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实验、验证技术研究,健全技术标准,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完善检验检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装备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
  4.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实行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鼓励建立和规范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机构,加强服务质量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向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5.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在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机械、印染、食品、造纸、制革等行业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真落实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消耗大幅降低。
6.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推进区域带动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抓手,提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质量发展水平。结合产业集群的产品、行业特点,加大人才、技术、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和质量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制定一批高水平的联盟标准,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区域品牌,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提升质量竞争力和县域经济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泰安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泰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质量发展计划,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着力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工作职责,对《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情况、年度行动计划情况和本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三)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好市长质量奖培育评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化和名牌等奖励扶持政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检验检测中心的,市、县级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制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财政投入。
  (四)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搞好“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广泛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质量发展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公开曝光质量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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