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个镇被评为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
发布日期:2013-12-23 10:21 浏览次数:

12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第二批示范镇名单,我市的泰山区邱家店镇、岱岳区大汶口镇、新泰市西张庄镇、肥城市边院镇、宁阳县华丰镇等五个乡镇被确定为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第二批示范镇。

次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为第二批,在2012年公布的第一批示范镇中,泰安也有5个乡镇入选,他们分别是:新泰市楼德镇、肥城市石横镇、宁阳县磁窑镇、东平县银山镇、岱岳区满庄镇。截至目前,泰安市共有10个镇被评选为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

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旨在带动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示范镇是在各市、县(市、区)评选推荐、省里组织审查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确定的。山东省将加大对示范镇扩权强镇、扩大财权和金融、资金、人才、机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为示范镇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00个示范镇将把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集聚作为发展核心,根据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沿革、经济基础等条件,明确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打造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山东每年将为示范镇安排不少于50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10亿元的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100个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新增建成区15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150万人以上,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小城镇。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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