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空气质量位列全省内陆城市第三
发布日期:2013-04-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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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安市空气质量在全省13个内陆城市中位列第三位。
自山东省2008年设立空气质量考核奖以来,泰安市已经四次获奖,这与泰安市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开展的蓝天工程、碧水行动密不可分。
在具体工作中,全市首先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重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企业。“十一五”以来,泰城先后关停6吨以下的燃煤锅炉800多台,关闭小火电机组28个,小水泥厂10家;早在2005年就已关停了所有草浆造纸生产线。全市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供水管网实现了城区全覆盖,用水普及率及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三种气态同步应用于城市燃气供应的格局,燃气(含液化石油气)普及率达到99.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各项出水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于企业,全市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并安装在线监测。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空气和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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