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第七批保障房2日开始选房
发布日期:2014-01-02 10:16 浏览次数:

期待已久的市区第七批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2日正式开始,市民选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认真阅读选房规则和选房须知,密切关注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wwwtazzfdcgov.cn)公布的选房最新动态。选房活动定于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时间为今日至4日进行公共租赁住房选房,5日至15日进行廉租住房选房。

选房持续至15

按摇号顺序依次选房

本批次廉租住房房源共计1527套,其中,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小区高层住宅1497套、惠普家园西区多层住宅3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计385套,均为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小区高层住宅楼。自去年1224日,市区第七批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后,申请家庭已于去年1225日—27日自行到保障房小区看房。

根据选房安排,本批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地点定于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四楼西侧大会议室。选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按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每天选房150户。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时间共计3天,分别为12日至4日,廉租住房选房时间共计11天,分别为15日至15日。

选房时要提交相关资料

一个家庭最多2人进场

选房时,申请人须提交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选房通知书、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载明的保障对象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载明的保障对象不能到现场选房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应提交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选房通知书、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载明的保障对象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及在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载明的保障对象签字同意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须包含代选保障房、代签确认书等手续。

提交资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选房。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依次呼叫选房人,连续三次叫号、两分钟内未应答的,呼叫下一号选房。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只能有2人进入选房会场,选房时只能由泰安市城镇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载明的保障对象中的1人或受托人1人上台,其余人员在座位区等候。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限选一室户型;保障人口在3人(含)以上的可选一室户型,也可选择两室户型。

三次超时视为放弃

每天选房情况会公布

选房人自开始选房至作出选房决定、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的时间限定为五分钟。五分钟内不能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完成选房的,视为超时。超时的选房家庭排在当天选房末尾再次选房,再次选房超时的,排在本批次同类型保障性住房选房最后一天的末尾再次选房,第三次选房超时的,视为放弃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排在当日选房家庭的末尾选房;本批次同类型保障性住房选房截止之时仍未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2户及以上选房家庭出现迟到,超时排在末尾选房情况的,选房家庭之间排序按原顺序号先后排列。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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