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字〔2015〕11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5-03-23 | 发文日期 | 2015-03-23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政字〔2015〕1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泰安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3-23 14: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振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努力开创全市质量工作新局面,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肥城金塔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继生2014年度泰安市市长质量奖,奖励获奖单位各10万元,奖励获奖个人5万元;授予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泰爱克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孟宪军、山东明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树君2014年度泰安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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