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15〕9号 泰政字第【9】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5-05-21 发文日期 2015-05-21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字〔2015〕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5-21 14: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查隐患、建机制,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有效防范和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市政府决定,授予泰山区人民政府等24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奖励6个县(市、区)各5万元,泰安高新区管委和泰山管委各2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1万元;奖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2个单位各5000元。授予刘伟等20名同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鉴于市政府被省政府安委会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奖励市安监局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4个)一等奖(12个)
泰山区人民政府
岱岳区人民政府
新泰市人民政府
肥城市人民政府
宁阳县人民政府
东平县人民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公安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泰安高新区管委
泰山管委二等奖(12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水利渔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林业局
市农机局
市煤炭局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水文队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0名)
刘 伟 泰山区副区长
王 华 岱岳区副区长
刘 玉 新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华民 肥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 骞 宁阳县副县长 
侯圣玉 东平县副县长
岳荣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传庆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朱 海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科长
刘 明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孙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峰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侯存勇 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市质监局特监科科长
王兵化 市粮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宝荣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葛凤臣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兴荣 省煤田地质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玄绪峰 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周 勇 泰安监狱副监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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