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15〕34号 泰政字第【34】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5-06-23 发文日期 2015-06-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字〔2015〕3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1次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6-23 15: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2015年4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今年第1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企业超标排污。新泰市泰山生力源玻璃厂现场监测多台窑炉氮氧化物排放超标,排放浓度在1000-2700 mg/ m3之间(执行标准700 mg/ m3)。
(二)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宁阳县华丰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煤场、渣场无遮盖,地面无硬化;宁阳县恒信焦化有限公司物料堆放场防尘措施不到位,焦渣堆放无覆盖措施,厂区大型车辆进出较多,抛洒严重,路面灰尘较多;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煤场、渣场、粉煤灰场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地面未硬化,无任何降尘措施;新泰市泰山生力源玻璃厂物料堆放场无防尘措施;泰山区东城热电、岱银纺织煤场、渣场等堆场未覆盖,未建喷淋设施、未布设防风抑尘网;岱岳区中泰造纸煤场、渣场等地面未硬化,无围挡,无防风抑尘网,未建喷淋设施。
(三)部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健全。东平县州城街道南庄加油站1台加油机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擅自拆除有关装置;肥城市友联、汇源2家社会民营加油站未按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泰山区立信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破损;岱岳区标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缺失。
(四)城市扬尘治理与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个别施工单位对防尘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在建工地有放松和降低扬尘治理的情况,降尘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
(五)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较慢。从淘汰进度看,4个月仅完成全年任务的10%,黄标车报废回收数量明显偏低,还有大量车辆在系统中显示注销状态,实际操作中没有完成车体物理报废。
(六)个别加油站未完成油品升级。石化公司169座加油站中有48座加油站未供应国Ⅳ柴油。
二、处理意见
(一)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处理意见。责成新泰市环保局对泰山生力源玻璃厂超标排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企业现场管理问题处理意见。对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三)加油站油气回收问题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加油站,由所在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并加装油气回收装置,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城市扬尘治理问题处理意见。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的监管力度,定期督查扬尘治理防治工作,对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罚。
(五)黄标车淘汰问题处理意见。责成县(市、区)政府对照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及时跟进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提前完成治理淘汰任务。
(六)油品升级问题处理意见。责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县(市、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层层抓好落实,对未完成油品升级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于 6月30日前书面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负责本次通报问题落实情况的督促汇总。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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