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字〔2015〕56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5-07-29 | 发文日期 | 2015-07-29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政办字〔2015〕5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9 13:5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泰安市卫生局”和“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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