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16〕22号 泰政办发第【22】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7-01-03 发文日期 2017-01-0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办发〔2016〕22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03 10: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审批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和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通过落实行政许可“三集中、三到位”,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完善提升网上政务大厅,实施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容缺预审,规范中介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一号认证、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门服务、一网运行”“五个一”政务服务运行新机制,建全完善我市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激发社会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行政许可“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1.落实行政许可“三集中、三到位”。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行政许可“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继续推进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许可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项目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确保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大厅到位、窗口人员派驻到位、对部门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已设立行政许可服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要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加挂行政许可服务机构牌子或不具备单独设置条件的,要保证首席代表和业务骨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暂时无法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要积极做好进驻“市民之家”的准备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一体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部门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后方围着窗口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的运行机制,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归口一位分管领导负责,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发放授权责任书,凡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由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窗口不能直接办结的,采取“一审一核”和事后补签的方式授权窗口全权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探索建立综合受理窗口。调整优化大厅功能分区,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服务前移、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全程监管,推进审批与监管分离,变“多头受理、分别送达”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提高审批事项跨部门综合受理程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推行事项上网运行,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

  1.推进事项网上办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在确保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运行的基础上,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管理,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力争 2017年全程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坚持“迁移为原则,对接为例外”,打通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壁垒,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推进数据交换。积极推进部门和单位自建的审批业务系统向市、县政务服务系统迁移,确实不具备迁移条件的,要确保与市级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双向数据对接交换,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全市一张网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规范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要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要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部门派驻窗口要全权负责本部门网上事项运行维护,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网上受理办理和信息反馈。(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拓展网上服务渠道。利用统一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查询渠道。同步建设移动政务APP(应用程序)和微信政务服务平台,合理设置自助式便民服务终端,方便群众通过便民服务终端自助网上办事。开通“12345”便民热线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综合查询投诉功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电话咨询和办理进度、结果的查询,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接受电话或在线评价。(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4.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方便群众通过自助服务大厅实现业务查询、办理、取件,打造“全天候、人性化、高效率”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推行网上大厅、实体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将线下简化优化的办事流程全部固化到审批服务系统进行公开运作,将通过实体大厅受理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确保线上线下业务预约、办理、咨询、投诉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满意度评价,不断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功能升级,最大限度实行集中受理办理

  1.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实体新大厅。按照“服务发展、方便群众”的要求推进“市民之家”建设,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民互动”六项内容为重点,打造政府与市民互动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采纳民意的窗口、政府转变职能的载体和市民办事问事的场所,确保办事公开透明、服务高效便捷。(责任单位: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要求,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全部进驻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便民服务。不断拓展、创新便民服务内容方式,在政务服务大厅为群众水、电、暖等办理事项提供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高便民服务的针对性。(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4.加强分中心监督管理。对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等因场地有特殊要求、无法进驻大厅的部门和单位,加挂“市政务服务中心xx分中心”牌子,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其主管部门和单位双重管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实行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考评奖惩。(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交警支队)

  5.规范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升级改造,利用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市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点。推进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向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延伸,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四)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明确项目进驻、办理流程、窗口管理等各项标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进一步制定申报材料标准,明确申报材料要素,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和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的,除需要在证照原件上标注信息的外,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复印件。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已在上一环节收取的申请材料,除需要在证照原件上标注信息的外,本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改进跨部门审批。对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及时研究,按时答复;确需实行并联审批的,不得互为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优化县级审核市级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县级审核、市级审批事项,统一县、市申报材料,市级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申报材料。需市级审批的原则上由县级窗口负责申请材料通过网络平台上报。明确县级审核、市级审批承诺服务时限。建设县、市跨层级审批服务系统,推进审核材料系统上传,切实减少县级跑腿次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4.大力推进服务方式创新。建立健全服务管理规范和审批服务标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审批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行工商注册、纳税服务同城通办;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探索承诺制办理,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办理(需现场勘查的除外),同时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打通服务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深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1.深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完善建设项目“集中受理、扎口管理、并联审批、全程监督”的审批服务运行模式;完善“容缺预审”制度,对技术资料基本具备的进行模拟审批。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络系统,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大并联”运作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各环节审批前置,缩短整体办理周期;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代办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选取高铁新区、徂汶新区等功能区先行先试,进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在土地和规划手续完备、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区域内,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为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解决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创新,选取试点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发展投融资管理中心、徂徕山汶河景区管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建设项目“一口受理”。加强建设项目受理服务“总窗口”建设,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转办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申报材料,逐项目建立服务台账,负责与审批窗口业务联系,搞好协调运转、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切实为项目单位提供批前辅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协调和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4.推行市、县联合审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申请,组织调度权限内的并联审批办理工作,并负责与市级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对接,市、县两级审批部门互认审批结果,实现项目审批市县联动、一体运行、整体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规范中介服务。以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为重点,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中介超市”,择优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加强对入驻中介机构的监管,设立涉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平台,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推动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启动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实行中介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政务服务运行提升

  1.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根据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的需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力量配置,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电子监察的组织实施。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强化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管理。在做好窗口考核的同时,加强对部门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考核力度,加大考核成果在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占比。将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和现场办理次数纳入考核范围,全面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水平。建设高素质政务服务队伍,制定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标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3.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实行申请人评议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通网上咨询投诉,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等,及时发现、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4.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开通大厅无线上网,提供金融、法律、征信查询及饮水、休息、应急、手机充电等人性化服务,营造方便舒适的办事环境。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生活学习,在政治经济待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效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建设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措施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尽快将任务目标落实到科室、具体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对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注重有序推进,明确专人协调对接,建立工作开展情况调度、督导、通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力度,及时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对工作不力、进度迟滞的进行通报批评。要严格监督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要约谈负责人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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