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179T/2017-058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 |
泰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泰安市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30 00:00
浏览次数:
2016年,泰安市启动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社会共治,取得明显成效。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暂行)》和《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7)》,泰安市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自查自评结果已达到创建标准要求。根据自查自评情况,拟向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省级验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通讯地址:泰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10室(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虹桥宾馆东邻),邮编271000。
传真:0538-6987688
电子邮箱:tassab@163.com
泰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编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