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17〕3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7 10:2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负责推动全市对外人才交流。
  2.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严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涉外、涉侨工作。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培育、涵养和利用外事、侨务资源,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方面的有关文件;承办市领导会见重要外宾、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组团单位做好市级领导出访的有关报批事宜;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及签证(注)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受外交部和省外办委托,办理我市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统筹安排市级领导人的外事、侨务活动。
  (六)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汇总我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机关报告。
  (七)承办综合归口管理我市涉及领馆的重大外事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
  (八)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负责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十)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驻外领事机构处理涉及我市的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外及外国人士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的教育及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指导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国际友好人士、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五)调查研究引进外国和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捐赠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华侨华人捐赠财产管理;监督检查捐赠物资和款项的使用情况。
  (十六)组织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十七)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
  (一)人事秘书科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收发文、会务、档案、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调研信息科(挂经济联络科牌子)
  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信息、文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宣传稿件的起草及报道稿件的审核和把关;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研究分析、指导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提出政策建议;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投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承担协调涉侨经济与投诉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招商引资和外事招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招才引智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外事科(挂港澳科牌子)
  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情况,掌握其形势及政策动向,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提出建议;负责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等世界各国国宾、党宾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涉外接待活动中的礼宾、礼仪;负责全市外事接待工作的统计、汇总、分析;承办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市级领导出访事宜;协调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重要涉外公务翻译工作;负责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地区友好城市和其他友好关系相互交往的有关工作。
  (四)涉外管理科(挂领事保护科牌子)
  负责协调全市涉及外国领馆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协调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相关事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办理签证通知函电;负责APEC商旅卡的审核、申办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
  (五)出国(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及签证(注)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的管理与实施;为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出访成果的分析统计及进展情况的跟踪评估;负责全市公务出国(境)情况的统计、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市护照专办员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侨务科
  拟定全市有关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审批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三侨”考生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开展通过侨务渠道的对台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接待工作;开展华文教育工作和外派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华人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秘书科承担。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7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市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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