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17〕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6 15: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机制新途径和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现就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任务,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发展路径,建设“生产+加工+科技+”、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电商、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发展目标。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思路,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形成农民增收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编制区域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和产业园建设机制,合理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期实施,逐项开发。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多种形式的建设模式。

  (三)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友好。发展绿色产业,推广绿色模式,大力推行农业节水和园区增绿,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率先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污水、废气排放达标,垃圾有效处理,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四)坚持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立足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与特色,综合考虑产业基地和区位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特色产业、转型发展传统产业、拓展提升新兴产业,形成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五)坚持创新机制,产业融合。发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作用,推动土地“三权分置”、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引入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休闲观光采摘农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电商渠道,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标准与申定程序

  (一)建设标准。坚持科学规划、高端设计,充分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规划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经营机制灵活、科技水平领先、三产深度融合、环境生态优良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提升。

  1.规划布局合理,功能设施完善。现代产业园的选址要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地理界限明确、区域范围合理,核心区面积不少于3000亩,辐射带动区不少于3万亩;基础设施完善,规划、环评、用地等手续齐全。功能定位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经营、技术创新、三产融合等主体内容,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方面的功能特征明显,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统筹合理。

  2.产业优势突出,三产高度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应属于区域优势产业,并相对集中(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产值比重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成长空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度高,现代要素合理集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特征明显,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30%以上;休闲生态等农业功能有效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良好。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有机整合,产业链条完整,示范带动能力强。依托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种养基地。

  3.科技机制创新,生态环境优良。产业园注重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最新农业科技成果,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合作,具有一家以上的技术依托单位;注重新技术开发,技术模式先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和新设备推广应用好,示范能力强,良种覆盖率达90%。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农业节水设施装备或农艺农技措施切实到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较高,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得到有效处理。产业园内“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50%以上,农产品全部实现全程可追溯。按照宜绿尽绿的原则,产业园内道路、沟渠、厂区的绿化美化较好。

  4.经营机制灵活,发展成效显著。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经营主体多元,核心示范区主要建设单位或实施主体为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加工、营销联动性好,管理方式创新,经营体制灵活高效。产业园内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家以上,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5家以上。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等模式,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民分享更多的增值收益,带动农民增收。产业园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各项政策措施扶持有力、落实到位,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优先用于产业园建设,吸引社会工商资本入资产业园;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将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招商纳入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重要内容,策划引进一批新项目、新企业,带动示范效果显著。

  (二)申报认定与管理

  市里成立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各项工作。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园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择优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区域性和代表性较强的产业园,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对达标产业园颁发“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志牌;对不符合标准的园区经一年创建培植期,可继续参加第二年的评定。凡申报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一律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择优推荐。对已认定的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收回“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志牌,并取消其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产业园建设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市财政局、农业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对已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给予奖补。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涉农资金,优先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新政府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优先支持产业园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发展。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入驻产业园。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督查考核机制,把产业园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交流制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年底总考核,及时交流总结产业园建设情况和经验,促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湘安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郑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任广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焕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翟广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窦从东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 骞 市水利渔业局局长

  刘兆泉 市农业局局长

  毕 成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金朋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葛茂金 市林业局局长

  张道民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常福生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士昌 泰山科学院党支部书记

  郑 元 市旅游开发研究中心主任

  高 萍 市金融办副主任

  苗明峻 市农机局局长

  鹿道新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刘兆泉兼办公室主任,毕成兼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7号)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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