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900494192689X/2018-079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aoling.ta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调科(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3009房间)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涉老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举办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事业;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公共服务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市老龄办(地址:市政大楼B3061房间)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市政大楼B3061房间查阅。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http://www.taian.gov.cn)网上提交申请给本机关,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下载电子版,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如实填写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申请公开的形式、获取信息的方式。申请人必须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
3、费用减免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调研科
办公地址:市政大楼C3009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8)6991210
传 真:(0538)6991713
电子信箱:llbcx@ta.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8)6991611,地址:市政大楼B3055,邮政编码: 271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 真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通信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邮箱
传 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信息公开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申请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申请信息信息索取号
申请信息用途
申请减免费用(仅限公民申请)
提供方式(可多选)
申请信息的获取方式(可多选)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网上查询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网上查询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laoling.ta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调科(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3009房间)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涉老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举办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事业;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公共服务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市老龄办(地址:市政大楼B3061房间)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市政大楼B3061房间查阅。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http://www.taian.gov.cn)网上提交申请给本机关,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下载电子版,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如实填写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申请公开的形式、获取信息的方式。申请人必须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
3、费用减免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泰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调研科
办公地址:市政大楼C3009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8)6991210
传 真:(0538)6991713
电子信箱:llbcx@ta.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8)6991611,地址:市政大楼B3055,邮政编码: 271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泰安市老龄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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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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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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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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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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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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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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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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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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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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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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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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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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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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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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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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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信息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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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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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费用(仅限公民申请) |
提供方式(可多选) |
申请信息的获取方式(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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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网上查询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网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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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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