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9-11-05 09: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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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京洲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14年,李克强总理考察天津新港海关时,这里的负责人介绍,他们利用电脑摇号随机确定抽检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做法,既从源头上消除了灰色寻租行为,也大大节省了通关时间。李克强称赞这种“双随机”抽检方式是“一种创造”。他当即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汲取其中的普遍性理念加以推广。

2015年,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检方式,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公开。同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8年6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示,“下一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当天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又提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从单个部门的内部应用拓展到部门之间的联合应用的具体要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工作,2019年6月27日,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逐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2016年起,连续四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放管服”改革重点。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创优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大意义。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市场监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为了深化“放管服”的改革,创新政府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同时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频繁到企业检查,让诚信企业安心经营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坚持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对企业监管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将“一次办好”的理念向监管延伸,按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思路,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的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于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和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由正文和附件组成。

正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工作目标,明确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工,针对省政府提出的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从统一工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组织抽查、加强后续监管等4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以便于各部门掌握政策、方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宣传督导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了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体现了为担当者担当,解除了监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增强了监管人员执法积极性,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更好推动《意见》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泰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工作进展。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接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优势,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完成任务目标。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着力提高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意见》适用范围为泰安市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法律、法规、规章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文件:泰政字〔2019〕8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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