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问答]农民创业培训补助政策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3-14 18:49 浏览次数:

为加快培养农村创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带头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自2007年起,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农村初始创业者。

2、经费标准。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人均2500元;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按照培训任务和经费标准,直接拨付给各培训机构。

3、培训机构。农村初始创业者培训,由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聊城等12市,泰安承担300人培训任务。

 4、申请程序。有意向参加培训的农民,可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报名申请,经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免费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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