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问答]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9-03-14 18:49 浏览次数:
     

    根据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16]117号), 2016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2960元,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55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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