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9〕4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泰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15:4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泰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五)指导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展宝卫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陈建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永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  青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树顺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副主席

赵诗新  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

委  员:徐宗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县级干部

王仲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李宝荣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萍  市工商联副调研员、会员部部长

马  荣  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会员部部长

 

三、工作机构

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市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王仲鲁兼办公室主任。市三方委员会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公章。同时,泰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撤销。

市三方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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