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20〕10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公益性公墓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2-09 11:04 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泰安市公益性公墓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泰自资规呈〔2020〕24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期限与目标

(一)规划范围。  泰安市城市规划区,总面积2245平方公里,包括8个街道,19个乡镇。 

(二)规划期限。  2020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公墓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奖补制度,火化率基本达到100%,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绿色殡葬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公益性公墓,满足城乡居民骨灰安放需求。主要指标为: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规划布局区级及乡镇级公益性公墓26处(区级4处,乡镇级22处),用地总面积约71.93公顷(约合1079亩),可安置生态墓穴29.58万个。 

二、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内,形成“区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益性公墓配置体系。其中,区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实线控制,确定用地规模及选址四至范围;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定量控制,本规划批复后,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落实用地位置及规模;村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定量控制,本规划批复后,结合村庄规划等进行统筹整治提升。 

(一)区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布局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布局区级公益性公墓4处(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各1处),均为选址新建,用地规模276亩,墓穴数量不少于6.6万个。近期对泰山区殡仪馆内部分现状建筑和设施进行改造,总骨灰格位不少于5000个。服务对象主要为所属行政辖区内城镇居民,同时承担重点项目选址用地内的墓地搬迁安置及散葬墓治理搬迁安置。规划建设形式以园林型、生态型树葬公墓林和骨灰立体安葬设施为主,同时设置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多种生态安葬场所。 

(二)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布局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布局乡镇级公益性公墓22处,用地规模803亩,墓穴数量22.48万个。服务对象主要为所属乡镇范围内居民,同时承担村级公墓撤并、重点项目选址用地内的墓地和散葬墓治理的搬迁安置。 

(三)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布局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等,控制增量,减少存量,逐步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绿化美化改造,至2035年:

1.对岱庙、财源、泰前、上高、徐家楼、天平、粥店、北集坡等8个街道,省庄、邱家店、山口、满庄、大津口、黄前、下港等7个乡镇的所有村级公墓进行规范提升,新增骨灰安放需求在所属区级或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园区内解决。

2.范镇、徂徕、角峪、大汶口、良庄、房村、道朗、夏张、马庄、祝阳、化马湾、天宝等12个乡镇,各自建设规范性村级公墓6-10处,对其余现状村级公墓进行规范提升,新增骨灰安放需求在所属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园区内解决。 

三、规划实施 

你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划的公布工作;市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规划实施的相关工作;泰山区、岱岳区政府,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管委负责做好规划的具体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规划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泰政字〔2020〕10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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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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