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派出4个检查组 4月底前完成汛前检查
发布日期:2020-04-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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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我市部署开展全市防汛检查工作,市防汛指挥部派出综合检查组4个,4月底前完成汛前检查。
此次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预案、培训演练、设施设备、抢险救援准备等涉及安全度汛的7个方面开展单位自查。第二阶段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行业防汛检查,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第三阶段将围绕预案修订、风险隐患排查、抢险物资队伍等关键环节,对防洪工程、工矿企业、学校、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场所,统一组织市防指综合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全覆盖、抓整改、回头看”的要求,从早从严、从细从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登记、一处一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现场反馈给有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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