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及市直管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6 15: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及泰安市市直管应急避难场所公示如下:

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一览表.docx

泰安市市直管应急避难场所公示一览表.docx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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