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21〕 50号 泰政办字第【 50】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2-20 发文日期 2021-12-2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21〕50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泰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14: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泰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泰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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