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便利,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tajs.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taljxqgz@163.com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0538-8216376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15楼,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
附:《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便利,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 3月1日至3月8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截至2020年3月8日,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38条,无意见的8条,提出异议的30条,其中涉及补贴费用10条,业主参与表决比例的18条,其他2条。现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涉及补偿标准和财政补贴问题的:我市增设电梯已试点两年,财政补贴缓解了小区居民资金筹措困难,市财政部门今年根据政府财力情况将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继续拿出800万元补贴,各区、功能区同比例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奖补上限不超过15万元。其他县(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额度自行确定,并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对于分摊比例及权益受损方的补偿问题,不宜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应由相关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涉及业主表决的:根据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方案》第二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该条款既保障了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依法依规明确了业主表决规则。对于征询意见中各种反馈的,未予采纳。
涉及其他问题的:《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已作出详细规定,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