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和亮证操作使用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6 09:36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一律便捷化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六项优待政策。

为深入落实《通知》中提出的完善“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生成、管理与应用”,进一步拓宽老年人亮证渠道,我省开发了全国首个省级“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应用服务,在“爱山东”APP上进行申领,便可凭证享受山东省政府规定的优待政策。


一、下载“爱山东”APP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或者在应用商店搜索“爱山东”



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和亮证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小贴士:

1、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

2、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3、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4、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70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70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5、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6、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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