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92

一季度工作进展成效及后续举措
发布日期:2021-04-27 1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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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二、工作进展:

1.召开启动会议。2021年2月4日召开DIP付费工作启动会议,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7号、《关于成立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泰医保函〔2020〕69号、《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泰医保发〔2020〕89号、《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台账》。

2.明确工作职责。启动会后,各县市区医保局、医保中心成立对口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按时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医疗机构对照工作分工成立工作专班,医疗机构明确DIP专家队伍组建要求,组建院内专家团队,同时,组织遴选市级DIP专家组成员。

3.完成数据清洗工作。根据前期国家反馈的数据问题进行了数据质量整改及清洗工作。截至3月10日,完成我市二级医疗机构及部分一级医疗机构的病案整理;截至3月29日,完成全市55家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45家,一级及以下10家)数据清洗工作。拟于4月2日前,进行第一轮分组工作。

4.系统同步部署。目前正在部署系统:病案信息采集填报系统、DIP分组系统、DIP基金结算系统。至3月19日,DIP信息系统已部署完成,待数据清洗完成后进行系统第一轮分组测试。

三、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

目前泰安DIP支付改革已完成了3年的历史病案结算数据的收集清洗,清洗完成后病案与结算的数据匹配率达到了92%,满足了DIP的数据要求,可进行本地病种目录的制定,并完成第一轮分组。后续会对无法入组的病例进行核查并制定综合病种目录,对已入组的病例进行大数据模型测算形成本地的辅助目录,完成整个分组阶段所涉及到的本地核心病种目录确认、综合病种目录确认和辅助目录的设计,为下一步的基金付费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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