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1〕1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
发布日期:2021-05-28 16:1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0号)要求,编制本规划,并作为《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效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到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  管理和统一调度,防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协作机制健全、反应灵敏高效、上下联动协同的较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优化部门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职能,完善应急物资采购、收储、轮换、调拨、紧急配送、使用、回收、报废等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物资需求评估、快速调运、协议储备等机制。 

(二)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有效加强。  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医疗卫生类、抢险救援类、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完善、信息共享、调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较大突发事件应对需要。

(三)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增强。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配备,提升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航空救援队伍装备配置。 

(四)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形成应急物资调配的全景视图,实现物资需求、调拨、运输、紧急生产、分发配送、征用、捐赠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体制,实现应急物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1.建立分级分类储备机制。建立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市、区)、功能区级储备为依托、乡镇(街道)储备为基础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市级根据同时应对处置2个区域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应对处置2个区域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进行储备。乡镇(街道)和村居结合实际储备适量的生活物资以及简易的救援工具。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方式。

 

2.建立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先行动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保障时,应及时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明确需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和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市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建立协同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下达调拨指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

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商业)、产能、专业队伍等储备和其他储备协同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调拨网络,充分保障应急物资保障需求。根据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规范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紧急采购等程序,加强与周边市县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军民合作,构建全市统一、联通市内外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平台。

4.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利用省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及调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做好整改完善,确保储备的应急物资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 

(二)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建立应急物资采购调拨制度。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储备需求, 科学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规划,编制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合理确定政府 (实物)储备、企业 (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的比例及数量。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筹措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机制,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2.建立应急物资存储轮换制度。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存储轮换管理制度。结合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化品和矿山等事故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的不同特点,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建立应急物资运输配送制度。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快速通行和快速通关制度,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探索建立航空、高铁应急物流专班、专列制度,补齐航空、医药、冷链物流短板。借助社会力量,积极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1.5小时市内全覆盖。

4.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制度。对不宜由政府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等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5.建立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立足我市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建立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制度。到2025年,实现重点应急物资50%以上市内能生产、70%以上市内有经销、80%以上短时可筹集。到2030年,实现重点应急物资70%以上市内能生产、80%以上市内有经销、90%以上短时可筹集。 

(三)加强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 

1.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发挥政府储备民生保障的主导作用,重点储备2大类4中类10小类生活保障应急物资,确保较大突发事件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级、县级政府储备分别能够保障4万、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到2023年年底,市、县两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2.强化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物资,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支持作用,实行企业(商业)储备。企业(商业)储备能够保障2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产能储备达到保障3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主要储备矿泉水、肉食品、食盐、食糖以及成品粮、食用油等生存或生活必需品。各职能部门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3.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加强政府实物储备能力建设,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依托,新(改、扩)建或租赁仓储面积不低于5000㎡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县级可依托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统筹建设综合应急物资仓库,仓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不断增强仓储能力。 

(四)加强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 

1.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按照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市、县(含功能区)两级政府储备分别能够保障2500-5000人、1500-3000人1个月的卫生防疫类和7-10天的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商业储备能够保障3000人1个月卫生防疫类和6000人7-10天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

2.强化产能储备。立足我市产业实际,  建立或储备必要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生产线,并动态优化调整。支持应急征用企业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  产能储备达到保障3000人1个月卫生防疫类和6000人7-10天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的需要。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疫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支持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3.提升专业仓储能力。市级依托大型医药集团(公司)设立代储库,储备卫生防疫、紧急抢救、药品疫苗等应急物资。县级依托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卫生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形成一市一储、一县一储的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五)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 

抢险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能力储备为主要储备方式。企业 (商业)储备重点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场供应充足、不具备政府储存条件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产能储备重点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产周期短、能迅速投产或转产,需求量大且易损易耗或保质期短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

1.防汛抗旱。健全完善“1+6”市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格局。新(改、扩)建或租赁仓储面积不低于5000㎡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不适宜由市发展改革委储备的物资)专业库,新(改、扩)建或租赁6个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的县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业库。建立完善“1+4+1”的防汛应急抢险救援社会化储备格局,依托市级企业建成仓储面积不低于1000㎡的市级防汛救援装备仓库,在泰山区、肥城市、东平县、泰安高新区依托相关生产企业建成4个市级应急救援代储仓库,依托东平湖管理局建立35000㎡的培训演练基地。防汛抗旱类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3大类,包括观察测量、水下营救、岩土工程施工、水工工程作业等12个小类应急物资。

2.森林防灭火类。依托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省泰山区域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泰安航空护林站、省级森林灭火物资储备直属库,加强市级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森林重点火险区泰山林场、徂徕山林场森林火灾防御专业性物资仓库和6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县级森林火灾物资仓库建设,市级储备不低于300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防灭火装备需求,县级储备不低于100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防灭火装备需求。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2大类,包括环境监测、无线电通信、生命搜索、火灾处置等9个小类应急物资。

3.危化品事故救援。依托现有5支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在重点监控点企业新建5支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3大类,环境监测、应急动力、化学与放射、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火灾处置等13个小类应急物资。

4.矿山事故救援。依托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救护大队、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救护大队、泰安矿山地质钻探应急救援大队,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3大类,包括现场照明、生命搜索、岩土工程施工、矿山救援等12个小类应急物资。

5.地震救援。依托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消防救援等专业队伍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仓库项目建设。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3大类,包括地震监测、观察测量、生命搜索、破拆起重、火灾处置等14个小类应急物资。

6.其他。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国家山岳救援泰安大队和无人机中队建设,打造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构建优势互补、力量互通、紧密衔接、集约高效的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多灾种处置装备器材配置,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用红外热像仪、灭火机器人等重要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2.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加强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 (隧道、事故、水上)、自然灾害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化学品检测仪、爆炸物检测仪、生命探测仪、大型水力排烟机等重要装备器材。

3.防汛抗旱专业队伍装备。依托10支市级应急抢险救援大队和民兵应急营,配备水下勘察机器人、水陆两栖运输车、湿地推土机等重要物资。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规划建设1-2支本级防汛抗旱 (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配备管涌探测仪、抢险运输车、冲锋舟等重要装备器材。强化市、县两级具有水旱灾害防御任务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常备队伍建设,并配备装备器材。

4.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组建一支100-15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在全市6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分别组建一支50-100人,在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在泰安高新区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配备消防用红外热像仪、投弹型无人机、大功率重型水罐消防车、山地远程输水车、集成吊仓、高扬程大功率串联移动水泵等重要装备器材。

5.航空救援队伍装备。加快泰安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采取上级派驻飞机、采购或者租赁飞机、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航空救援服务领域和能力,实现全市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基本满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求。 

(七)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 

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重点依托综合性救援队伍和市级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对不宜由专业队伍储存但需日常维护保养的物资,依托区域救援中心和专业库储备。 

(八)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1.强化信息平台管理。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应用,统一实现机构、人员、设施、物资、装备的全方位数字化管理,为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2.强化信息资源管理。加强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等信息。

3.强化物资动态管理。加强应急物资数据共享,实现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动态更新、统一汇聚,对  应急物资管理全过程实施100%数字化管理,实现应急物资调配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照时序安排和规划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本规划的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  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要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财政预算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的多元主体作用,积极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投入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  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政府储备代储企业的管理,努力提高各类应急储备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监督评估和动态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效能评估制度,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和市直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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