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音视频解读

关于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09 14: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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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的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起草背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1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对建立健全全省应急保障体系,统筹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对保障能力作出规划。“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明显增强。但在应对2019年“利奇马”台风洪涝灾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过程中,也暴露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风险监测防控不到位、应急保障与应对能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短板和不足,全市应急保障能力同公共安全形势任务的需要、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规划的编制实施,既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全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部署的要求,也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保障体系,统筹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对保障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坚持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

省政府启动《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编制以来,市政府积极与省政府对接,参照省级规划框架结构,于2020年10月份形成规划初稿。期间根据省规划修改情况和参与省级规划编制专家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于2020年12月10日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等3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印发后,根据省规划印发稿再次对我市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专家论证稿。今年1月13日,通过省应急厅、省委党校等省内权威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二次征求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于2月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3月23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月12日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和开展本地调研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融合到规划中。加强与各部门单位对接沟通,充分吸收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利用组织全省应急装备展的时机,对我市参展的应急装备、物资生产企业进行了调研。通过广泛调研,全面分析了全市重大风险及应急保障现状,为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坚持前瞻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围绕全面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出18种典型情景,谋划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提高规划操作性。三是坚持应急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统一。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紧拳头,精准发力,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

三、规划的基本内容

(一)规划目标。提出2030年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目标和分项建设目标,明确了2025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大类13项风险防控目标,以及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物资保障、应急力量保障、医疗救援保障、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科技装备保障、基层基础能力等9方面32项应急保障能力目标。

(二)主要任务。共九项: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二是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五是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六是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七是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八是完善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九是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三)重大工程。共十四项:一是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二是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三是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工程,四是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五是森林防灭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是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七是应急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八是应急科普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九是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十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十一是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十二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十三是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十四是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四、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细化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规划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查抽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编制行动计划。本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二至三年为周期编制行动计划,压茬推进,确保规划有序实施、落到实处。编制了《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围绕紧迫、重点任务,逐一明确近两年的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同步编制了《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围绕完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生活保障类、医疗卫生类、抢险救援类、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规划。

(四)强化政策扶持。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制度成果,推广应用到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应急征用、医疗服务、生活保障、慈善捐赠、受灾群体救助、关联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政策。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足额安排预备费,保障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等。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精准引进一批高水平人才。

(五)加强绩效评估。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跟踪评估,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按规定对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规划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规划战略性、导向性、重要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规划发展方向,增强规划执行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解读人: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琳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1〕18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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