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3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55

二季度工作进展成效及后续举措
发布日期:2021-08-11 14: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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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落实《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东平湖综合治理。

二、工作进展:

市发展改革委:今年3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牵头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工方案梳理了9大类、35项重点任务,并细化分解成110条任务清单,逐条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高效落实。5月28日经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6日以泰政办字〔2021〕20号文印发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1.充分发动市县乡多级力量开展巡河行动,重点关注东平湖流域的“散乱污”企业及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通过加强监管倒逼东平湖上游各县(市、区)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2.积极为东平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争取资金,加快东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2月19日,《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经省政府以鲁政字[2021]34号文件正式批复实施。2021年3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将《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纳入正在编制的泰安市、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落图落位。目前,泰安及东平均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正在进行深化完善。

东平湖管理局:1.2019年9月,我局成立东平湖重大问题研究专班,启动研究编制《东平湖治理保护综合提升工作方案》,将东平湖综合治理相关主要工程纳入方案。2.2020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水利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在上级单位和我局积极推动下,已将东平湖综合治理纳入专项规划。3.2020年12月,山东河务局组织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送审稿),协同推进东平湖综合治理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列入实施方案。4.当前,正在进行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准备工作,配合黄委、省局做好东平湖蓄滞洪区优化布局和建设运行模式研究,争取将东平湖蓄滞洪区功能定位、分滞洪运用问题、排水出路等重大事项纳入研究,为防洪规划修编做好技术支撑,争取将东平湖重大关切事项纳入即将修编的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为东平湖下一阶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依据。

三、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

市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东平县政府紧密结合《专项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确保具备条件的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巡河行动推动东平湖水质不断提升,下一步将开展东平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提升东平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批复实施,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全域全要素管控,进一步加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工程建设,将东平湖区域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将《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纳入正在编制的泰安市、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图落位,抓好《规划》落实工作。

东平湖管理局: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安排部署做好东平湖蓄滞洪区优化布局和建设运行模式研究,协同推进东平湖综合治理立项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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