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80

二季度工作进展成效及后续举措
发布日期:2021-08-11 15: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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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推进土地收储市场化运作,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资源,逐步实现“租购同权”。加速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改造老旧小区59个、开工改造棚户区2148套。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进展: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1.租赁住房补贴:已制订出台《关于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2.棚户区改造:2021年全市列入省棚改计划项目8个2148套,分别为泰安高新区1个984套、肥城市7个1164套。截至目前,已开工1948套,开工率90.7%,基本建成4547套,基本建成率90.6%。3.老旧小区改造:一是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调度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督导,推动老旧小区开展工作。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满意工程。4.房地产市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开展房产市场销售专项检查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二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泰安市市区房产市场管理服务指导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下放职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召开全市房产市场领域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会议,全面开展我市租赁市场乱象和违规销售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对我市整治租赁市场乱象问题工作整治重点及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是加强房产市场监测分析,截目前共完成6份《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六是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托管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协议》三个示范文本,面向全市宣传推广使用;七是开展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配合住建局完成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履行部门职责,做好规划、土地服务保障。2.上半年办理33个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意见,完成三合社区回迁住宅楼、高王寺城中村改造二期、魏家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金星社区城中村改造一期等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批工作,完成堰岭小区新建换热站规划选址工作。3.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支持力度,在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增加供应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数量占住宅用地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0%。

三、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1.督导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尽快出台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并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完成棚改年度建设计划。

3.取得成效: 截6月30日,全市已开工40个项目,开工率68%,其中泰山区6个项目、岱岳区13个项目、高新区1个项目、泰山景区3个项目、新泰8个项目、宁阳8个项目、东平1个项目已开工。岱岳区14个项目正在进一步征求居民意见后,完善改造方案;肥城5个项目热力改造已开工。后续举措: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县(市、区)、功能区加快工作节奏,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全年目标,卡紧时间节点,精选施工技术水平高的队伍,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好项目开工和推进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

4.取得成效:通过开展全市房产市场领域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项目和机构进行了通报公示。

后续举措:继续开展房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房产交易风险能力,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按照“统一规划、片区开发、综合配套”的思路,优化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位、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小地块整合组团发展。2.允许重点中小企业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解决员工安居问题;对于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人才和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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