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49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06 10: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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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攻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和联防联控,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完成清洁取暖散煤替代任务。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实施河道整治提升工程,抓好雨污分流“回头看”,确保省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抓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二、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1.蓝天保卫战方面。制定印发了《泰安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泰蓝天指发﹝2021﹞2号),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将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围。

2.碧水保卫战方面。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10条河流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3年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完成上级反馈、群众举报、河湖“四乱”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等各类河湖问题整改累计492处;对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函告总河长。完成雨污分流新建管网76.8公里,非开挖清淤340公里。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河流3576个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现已完成 3375个,完成率为 94.3% 。1-11月份,全市8个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中均值全部达到国家、省里年度考核要求。

3.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防止未治理修复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开展了危废处理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危废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涉硝化反应企业等重点风险源开展驻厂帮扶。

市能源局:开展了散煤治理“大督导”、“回头看”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对涉及洁净煤推广任务的60多个乡镇、100多个自然村、50多家洁净型煤配送网点、8.5万吨洁净型煤用户实施了随机入户抽查,共抽煤样420多个批次;全市共推广洁净型煤87028吨,完成率102.4%;推广节能环保炉具6079台,完成率101.3%,按时限要求超额完成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圆满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到2021年12月,全市累计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5554辆,占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19.3%。其中,拆解淘汰国三3660辆,累计拨付补贴资金5331万元。

三、取得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1.蓝天保卫战方面: 加强调度督导,督促新泰市、肥城市采取相应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限完成22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农村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2.碧水保卫战方面。一是开展柴汶河、海子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泰城污水直排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重点河湖突出水环境问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和河湖水质改善。三是加快雨污分流管线穿越铁路工程施工进度,按照PPP合同约定积极推进。

3.净土保卫战方面。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各级排查各类涉危险废物企业853家次,重点场所129个,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746个,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截至12月20日,全市产生医疗废物4361吨,均已集中收集、安全处置。下一步,将强化源头管控,开展好固废危废攻坚专项行动,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市能源局:继续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结合全市清洁取暖规划,对年内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禁燃区、建成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继续推广使用洁净煤,重点区域以外居民用煤实现清洁煤“全覆盖”。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营运性汽车保有量达到4.9万辆,其中,客车全部为中高级车型,中型以上货车比例达到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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